花蓮特農區驚見大型廠房!業者承包鐵路局工程稱申請程序不熟 縣府:違規使用農地將開罰

花蓮特定農業區現廠房引爭議,議員質疑「未經申請違法動工」




鐵路局工程進駐特農區 廠商稱「程序不熟」補件中


廠房用途為電氣化工程倉儲與辦公空間


該廠房所屬工程為交通部鐵路局「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工程名稱為「花蓮至知本號誌電子聯鎖、電力遙控及電訊系統工程」,工期自2024年1月31日持續至2029年9月20日。廠商表示,該設施作為臨時倉庫與辦公室,主要儲放沿線所需電纜與號誌器材。


廠商未申請即施工 稱原以為公文可快速核發


業者坦言,自去年起已向交通部提出申請,但對申請流程不夠了解,原以為程序會很快完成,因此提前進駐施工。直到5月26日才正式掛出工程告示牌,縣府此前並不知情。



地方政府與民代震驚 要求恢復原狀並依法申請


議員指控「先上車後補票」 痛批縣府未掌握情況


縣議員鄭寶秀表示,早有民眾反映該地違規使用,5月13日鄉民代表亦在會議中提出質詢,但新城鄉公所與縣府卻全然不知情。縣府5月21日現勘後才確認土地屬特定農業區,不得興建廠房。


縣府表態依法處理 要求限期改善


花蓮縣農業處指出,該地屬特農區,依法應作農業使用,目前業者未經申請即動工,將依《區域計畫法》移送地政處處理,並限期要求恢復原狀。臨時使用部分需由交通部向農業部提出正式申請,地方政府則依規審查批准,且不得無限期或大範圍使用。



土質疑似廢棄物堆置 環保局將檢測


現場堆積疑似土石廢棄物 需開挖送驗


鄉民與議員發現現場地面堆置大量土石,疑似工程廢棄物,要求環保局進行土壤與廢棄物檢測。若經判定不符規範,恐涉及更多環保法規問題。




結語:公部門與民間單位都應依法行事,重建農地使用信任基礎


本案凸顯公共工程執行中常見的行政程序疏忽問題,即便目的正當、用途合理,仍需遵循合法程序、取得相關核准。若因工程名義而無視法規,將嚴重損害制度公信力,也讓農地保護形同虛設。花蓮縣政府此次表態依法開罰,亦為其他相關單位提供警示——「依法行政」不能因工程規模與承包單位背景而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