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踩航空紅線 桃園建管處揭關鍵

發佈日期:2026/08/14  朱冠諭
桃園青埔置地廣場B區商辦兩棟建物因超出航空限高,確定將拆除,成為桃園首例。為何兩棟建物踩到航空紅線卻未在前端發現?桃園市建管處指出,關鍵在於對民航局公文內容理解有落差,市府已自去年起改採基地位置、海拔及建物最高點綜合檢討,避免類似情形重演。

建管處先前說明,桃園作為機場城市,建照審查與航高管制息息相關,多年來透過建築師公會協審及複審機制辦理建照,從未發生類似情形。但檢核置地廣場B區此案,發現二○一四年七月核定環評曾載明「建築高度不得超過飛航高度限制線(約六十公尺)」,但同年八月民航局曾函文此內容與同年三月函復意旨不一致,開發單位刪除此限高引用,未料二○一七年定稿環評再引用此限高。

建管處長莊敬權進一步說明,此案爭議關鍵在於對民航局相關公文提及的航高檢討方式的理解有所差異。設計端原認為建築物高度只要沒有超過六十公尺,即符合相關規定,審查建照時也據此判定,但民航局的航高限制並非單純以建物是否低於六十公尺作為判斷標準。

依民航局規定,應先依建築基地所在位置確認圓錐面限制高度,再將基地海拔高程及建築物最高點納入綜合檢討。換言之,即使建築物本身高度不到六十公尺,仍可能因基地所在位置及海拔高程等因素,突破實際航高限制,置地廣場B區經專業測量後,最終確認建築物最高點約超高十七公尺。

如何防止機場周邊再有建物發生相同錯誤?建管處指出,市府已自去年起調整航高檢討方式,相關案件一律依基地所在位置的圓錐面限制高度,併同基地海拔高程及建築物最高點進行綜合檢討,不再單純以建築物相對高度判斷,透過現行檢討機制,將能避免再發生相同錯誤。

資料來源: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