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經營民宿、餐廳等非農業使用 屏縣府:開單+課稅

發佈日期:2025/05/09  葉永騫
田賦已經停徵,農地目前不課稅,但是農地如果經營民宿、餐廳等非農業使用,不但要課稅並且要會違規受罰,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農地的地上建物如果非農業使用,就不符合田賦停徵的規定,財稅局就會依法恢復課徵地價稅並且最多追繳5年的費用,而違規的部分也會有農業處等相關單位處分,農民一定要特別注意。

農地興建農舍或農業相關設施,只要是提供農業使用,經過申請通過後不用繳稅,但是有少數農民將農舍提供作為民宿或餐廳來使用,甚至設立營利商號或者出租給他人使用者,就不符合課徵田賦的規定,只要查獲就會恢復課徵地價稅,並且從變更使用日起追繳地價稅,最高可以追繳5年。

財稅局提醒,農民如果違規使用,不但會被農業處等相關單位處分,財稅局也會進行課稅,裁罰後如果地主不再供營業、出租使用,可以在5月1日到31日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重新提出申請,經相關單位勘查核准確認為農用後,土地才能恢復免課徵田賦,如果超過申請期限,就要等到隔年5月才能再申請。但如果因買賣、贈與或繼承等原因新取得土地,新的土地所有權人仍應於期限內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符合農地農用免稅優惠。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