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露營場僅4%合法 復興區長曝申設門檻「太難」

發佈日期:2025/05/26  李容萍
桃園市目前露營場營運估計125家,但僅5家合格申設,合格率4%。市府(22日)將於復興區三光里多功能辦公處,及26日於龍潭區龍星市民活動中心舉辦申設法規說明會,盼協助露營業者解決申設上的難題。

復興區長蘇佐璽今日表示,復興區地處水源保護區,很多族人想在自己的土地經營事業,受到很多法令限制,想經營露營區或低度開發,中央露營場輔導要點嚴格,加上原住民族人財力狀況不好,又要花錢做露營場汙水處理和建物設施,想合法經營不易,希望政府補助和挹注資源。

蘇佐璽提到,復興區有許多好的山地風光,很適合發展露營產業,車程不長,民眾花一些時間就可享受到山地風光,山上氣候涼爽,露營花費又比一般旅宿節省,更重要的是,露營地極可能會成為青年回鄉發展事業的第一桶金。但露營地合法化的進展沒那麼順利。區內現有超過100家露營業者,大家都很努力想要合法化,但中央的管理要點不易達到,他舉例規範中有設施面積比例大小規定,有些業者土地內有大樹和林地,如果要符合比例,就可能要砍伐這些林木,對環境其實不好的。

對此,觀旅局代理局長王麗娟表示,市境露營場多位於復興區山區,涉及山坡地、水質保護區、地質敏感區等條件,市府連續3年積極辦理各項輔導措施,包含成立輔導團隊每週三復興區駐點諮詢、辦理業者說明會、免費撰寫申請書件等一站式服務,該局全力輔導露營場業者合法化,迄今完成第二階段合法設置露營場5家,合法露營場家數全國第4,並輔導67家業者通過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市府將持續輔導申請第二階段設置登記,通過後合法家數將持續成長。

王麗娟強調,露營場管理要點於2022年發布,有條件開放非都市土地農牧及林務用地經營露營場,雖經開放土地容許使用,但露營場仍須遵守各項法令規定,包括經營面積過大、位處環境敏感區、設施許可、水保、廢汙水等,個別露營場有不同的合法規定及成本,市府已持續個別輔導中,不過業者仍需配合辦理始得順利申請。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