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座核電廠進入除役階段 核安會揭「乾式貯存設施」進度

發佈日期:2025/10/31  黃宜靜
目前國內核一、二、三廠運轉執照均已屆期,停止運轉,依法進入除役。核安會主委陳明真進行報告說明時表示,乾式貯存設施是核電廠必要設施,盡早啟用有助於移出反應爐及燃料池內的用過核子燃料,強化用過核子燃料的安全管理,並曝光各核電廠「乾式貯存設施」進度。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舉辦「如何在核能治理法制化與透明化機制下精進我國核能安全與發展」公聽會,針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方向、核廢料處理、資訊公開及核電安全管理等議題展開討論。

核安會主委陳明真表示,目前國內核一、二、三廠運轉執照均已屆期,停止運轉,依法進入除役。乾式貯存設施是核電廠必要設施,盡早啟用有助於移出反應爐及燃料池內的用過核子燃料,可強化用過核子燃料的安全管理。其中已於今年5月1日核發核一廠室外乾貯設施運轉執照,目前台電已完成6組貯存護廂運貯作業,移出336束已使用的核子燃料至乾式貯存。

陳明真續指,核二廠室外乾貯設施則在興建中,台電須提出設施試運轉計畫審查後,即可辦理試運轉作業;室內乾貯部份,台電在今年8月26日辦理核一、二廠室內乾貯設施第3次公開招標作業。

至於核三廠乾式貯存設施進度,陳明真表示,台電公司在今年9月5日辦理核三廠室內乾貯設施第1次公開招標作業,目前持續進行採購作業程序中,核安會將持續掌握進度並做好設施申照審查前置準備。

陳明真指出,因應立法院114年5月三讀修正並由總統賴清德公告施行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核安會已依法定程序完成子法「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的修訂作業,並於114年10月8日刊登於行政院公報,正式施行。

陳明真續指,該法修正重點包括修法調整換照申請期限,強化輻射安全與耐震評估,同時,也新增執照屆期後換照申請應送審文件及審核程序。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