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消風!114年舊制房屋獲利率未大幅變動 調整區域177個

發佈日期:2026/03/06  吳靜君
財政部今天公布114年度個人出售房屋的財交所得計算規定,368個行政區內僅調整177個行政區獲利率,其中上調到5個百分點有13個;上調到4個百分點僅只有4個行政區。

相較於113年大幅調整高價宅的定義,將高價宅的獲利率從17%調高至20%;同時納入單價概念,以每坪作為門檻,以台北市而言每坪單價120萬,也算入高價宅,因此小豪宅也受到影響,114年對於舊制房屋的獲利率計算與變革顯然保守許多。

114年度房屋財交所得僅調整獲利率行政區,共計177個,最高5個百分點有13個、4個百分點有4個;相較於113年,共計調整200個行政區、5個百分點有15個來說,今年獲利率顯然緩和許多,也足以見得去年房地產市場冷、房價飆漲情形不如前一年、市場消風。

調整5個百分點的行政區新北市林口區、汐止區、樹林區、泰山區、五股區、瑞芳區、桃園市的桃園區、中壢區、八德區、台中市的西屯區、南區、太平區以及新竹縣的竹北市。

調整4個百分點的區域有新北市萬里區、桃園市平鎮區、楊梅區與高雄市的新興區。財政部官員表示,獲利率調整以國稅局查核實際情形而調整。

依照舊制房屋計算的舊制房屋,是在104年12月31日房地合一稅以前取得的房子,未能提供原始的取得成本者,依據獲利率計算所得額並且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

資料來源: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