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農地蓋高爾夫練習場 縣府限拆2年不理遭判刑

發佈日期:2026/05/27  黃羿馨
邱男與友人承租新竹縣關西鎮一處農地,違規經營高爾夫練習場,不僅搭建鐵皮休息室,還鋪設碎石停車場。新竹縣政府早在2023年就開罰18萬元並要求限期恢復農地原狀,但邱男遲未改善。新竹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區域計畫法判處邱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書指出,邱男明知承租的新竹縣關西鎮某地號土地,屬特定農業區內的農牧用地,依法不得任意變更用途,卻仍在2020年間與友人合資經營高爾夫練習場,將農地作為高爾夫球場使用,並搭蓋鐵皮屋作為休息室,另外鋪設碎石地面供停車使用。

新竹縣政府於2023年2月23日前往會勘,發現該處違規使用後,同年3月13日依法裁罰18萬元,並要求邱男須在2023年6月15日前停止違規行為,拆除鐵皮建物與碎石鋪面,恢復農地作農業使用。

不過相關單位直到2025年5月再次前往現場勘查時,發現邱男仍未完成改善,違規狀態持續存在,邱男因此遭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移送偵辦。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邱男經主管機關限期要求恢復原狀後,仍未積極處理,不僅影響土地使用管制公信力,也妨礙國家土地整體規畫與發展。

法官指出,邱男雖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恢復農地原狀,也未提出具體改善方案,顯示仍有持續違法使用土地的意圖,因此依區域計畫法「不依限恢復土地原狀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資料來源: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