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6/08 
朱語蕎
在寸土寸金的台灣,房屋價格高不可攀,所以在建物第一次登記時,主建物、附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相關可以登記的房屋面積一定是錙銖必較,尤其早年雨遮可計價、登記,若謹慎查明,房價可能因此增值不少。
專家表示,有個傳統產業的董事長,因為承租的土地廠房即將區段徵收,未來可能會拆除無法繼續承租,就在附近工業區買了一筆土地,蓋了一棟廠房,除了自己使用之外,部份的樓層還可以出租給其他人使用。經過多年的施工,取得使用執照後,開始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就是所謂的建物保存登記。
鄭文在說,建物面積的登記,可以分為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同使用部分,依照測量實施規則規定,在實施建築管理的地區,新建建物若已有合法使用執照,無須通知測量人員現場重新丈量,可直接依使用執照的「竣工平面圖」轉繪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
送件前檢視竣工圖,卻發現附屬建物的雨遮並沒有標註尺寸,依據規定民國107年1月1日前已申請建照執照者,該雨遮面積是可以轉繪,所以,必須請建築師補標註尺寸,才能轉繪並登記為建物的附屬建物面積。由於該棟廠房大樓有數個雨遮,因此可以登記的面積約25坪,讓董事長喜出望外。
未來如果將整棟廠房出售,若以當地工廠行情每坪50萬元計算,可減少損失近1250萬元。
建物保存登記是一門大學問,如果是建設公司,對於建築法令及土地登記規則,都暸如指掌,對於建物登記面積比較熟悉,因此在登記面積上嚴格把關寸土不讓。
但對一般民眾來說,對於建築法令及土地登記規則,就必須由建築師、地政士來協助把關,爭取合法權益。近年來,由於政府推動建物「虛坪改革」,所以雨遮等面積不能再辦理登記。
但法律的「不溯既往原則」,法令修正都是以取得建照執照為基準點,而從取得建照執照動工,到使用執照取得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可能需要3~5年,尤其在缺工缺料的年代,甚至時間更久。所以當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時,相關的法令沿用就必須以建照執照為準,非以取得使用執照為準。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