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搭鐵皮屋也要繳稅?4大迷思害你多繳好幾年房屋稅!

發佈日期:2025/10/15  張瀞勻
有些建築為了特定目的而臨時搭建,例如展覽、競選活動服務處、展售中心、工程施工的工務所或臨時停車棚等,多屬短期或暫時性使用,但是否仍需繳納房屋稅?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說明,依《建築法》及《房屋稅條例》相關規定,此類臨時建物若屬建築物範疇,仍在房屋稅課徵範圍內。

財稅局指出,為建築施工而興建的臨時「工務所」或「停車棚」,雖用途短暫,但屬可供使用之建築物,因此建造人應於建築完成、可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依法繳納該期間的房屋稅。

該局提醒,當工程完工、工務所或停車棚拆除後,納稅義務人也應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拆除,以註銷房屋稅籍,才能停止課徵房屋稅。若未申報註銷,仍可能被視為存在而繼續課稅。

財稅局強調,依規定申報,可保障納稅人權益,避免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稅務爭議。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