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07/03 
黃羿馨
新竹陳男受僱於保全公司,卻於擔任竹北市某豪宅社區總幹事期間,涉嫌偽造住戶簽名、虛構工程付款單據,以及捏造節慶禮金發放等理由陸續提領社區資金188萬元。新竹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0月,並追徵其犯罪所得。
判決書指出,50歲陳男自2019年起擔任竹北某社區總幹事,負責管理社區行政與帳務,期間多次在未經住戶同意下,偽造付款單據與住戶簽名,再以假工程或假裝潢名義提領社區資金,將公款項侵占入己,受害人包括多位住戶、承包商及其所屬的保全公司。
檢方調查,陳男任職2年間,不僅多次冒簽住戶名義申領裝潢保證金,還捏造工程訂金、管理費、住戶溢繳退費與節慶禮金發放等理由提領社區資金,總計共侵占32筆款項,總額達188萬901元。
陳男甚至還偽造付款申請單,向管委會請領1萬5千元訂金後,再轉交給假工程公司帳戶,佯裝社區維修支出。社區主委發現帳目不符後報警,陳男案發後到派出所自首,並將1萬5千元返還。
法官認為,陳男身為社區總幹事,應善盡管理社區資金之責,卻多次偽造住戶簽名、虛構付款事由,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款,顯見其守法意識薄弱,嚴重侵害住戶財產權益。
法官審酌陳男犯後自首並坦承不諱,態度尚可,惟全案侵占金額高達188萬餘元,且陳男至今尚未與管委會達成和解,最終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並追徵其犯罪所得。
資料來源: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