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6/17 
李珣瑛
為持續推動地方發展並加速公共建設整體規劃,新竹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朝山變33及科園變44公辦市地重劃座談會」,向土地所有權人說明重劃整體發展願景、地主權益保障及後續開發期程,並廣泛蒐集各方意見。兩案預估土地所有權人平均重劃負擔比率約44%,預計今年12月發布實施都市計畫並公告重劃計畫書、117年重劃工程開工並辦理土地分配,118年底完成重劃工程。
竹市府地政處表示,兩案為新竹市首度推動公設專檢市地重劃案件,象徵「公設保留地解編、落實還地於民」的重要進程正式啟動。
市長高虹安認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劃設卻未能取得開闢,不僅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也限制地方整體發展。市府積極配合內政部政策方向,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公辦市地重劃機制,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在保障地主權益的同時,兼顧公共利益與城市發展需求。
高虹安指出,上任後即積極盤點地方建設需求,並以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及土地活化作為帶動區域發展的重要策略。香山區朝山變33案位於富禮國中南側、鄰近海山漁港,面積約3.7公頃,為繼民國77年朝山市地重劃後,市府睽違38年再度於香山區推動公辦市地重劃;東區科園變44案則緊鄰陽明交通大學,面積約1公頃。兩案合計約4.7公頃,未來將透過整體規劃與開發,完善道路、公園綠地及雨污水系統等公共設施,進一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提升區域整體發展量能。
地政處長何憲棋表示,這次都市計畫專案通盤檢討共有11案採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總面積約9.9公頃。經綜合評估區位條件、開發規模及土地所有權人意願等因素,市府將優先推動朝山變33及科園變44兩案。
其中,朝山變33案原為文高用地,科園變44案原為兒童遊樂場用地,均已經主管機關認定無實際使用需求,後續將透過市地重劃進行整體開發,讓土地所有權人配回可建築土地,同時市府亦取得道路、公園及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達成地主、市府及地方發展三方共贏的整體效益。
地政處說明,朝山變33案將開闢約0.6公頃公園、12公尺及8公尺計畫道路,完善富禮國中通學步道,並改善地區低窪易積淹水問題;科園變44案則將配合整體開發,規劃興闢6公尺計畫道路、綠地及雨污水設施,提升區域公共設施服務品質與生活環境。兩案主要計畫已於去年8月26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85次會議審定,細部計畫於12月10日經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94次會議審定,後續將由地政處接續辦理公辦市地重劃作業。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